农业农村部答每经问:目前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20多项双边渔业合作协议,下一步将采取更多措施开展国际合作...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4月1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加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全球打击非法捕捞制度体系相关情况。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在发布会上介绍,《协定》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牵头制定,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确保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协定》于2009年11月22日在罗马缔结,并于2016年6月5日生效,截至昨天为止,共有81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了《协定》。”刘新中说,今天(4月16日)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经过多年准备和审慎评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决定加入《协定》,并于2025年3月17日向FAO总干事递交加入书。《协定》于我国递交加入书30天后,也就是今天,2025年4月16日对中国正式生效。
加入《协定》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渔业秩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在持续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等方面又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在发布会现场提问:随着全球渔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如何协调国内渔业生产需求与国际渔业保护责任之间的关系?在确保我国渔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如何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
发布会现场 每经记者 张蕊 摄
目前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了20多项双边渔业合作协议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孙海文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渔业作为食物生产的产业,对全球粮食和营养安全以及沿海各国、沿海地区人民的生活生产具有重要作用,打击非法捕捞是为了更好发展。中国高度重视全球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一直主张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国际渔业合作,为保障全球粮食安全、造福沿海地区人民发挥重要作用。
他表示,近年来,我国以更加开放合作的态度,积极参与全球区域和双边渔业合作。目前中国与亚洲、非洲、拉美等有关国家签署了20多项双边渔业合作协议,与40多个国家开展政府间或者民间的合作。我国加入了8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还参加了30多个涉渔多边国际组织的活动,为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球渔业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具体而言,一是深化周边渔业合作。“我们与周边国家积极开展双边交流,推进合作,维护我们周边海域渔业生产的秩序。”孙海文说,中方认真执行《中韩渔业协定》,推进中日、中越渔业合作,与俄罗斯等周边邻国开展边境水域的渔政联合执法。与韩国、越南、老挝等开展联合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同养护周边区域的渔业资源。
“我们还与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南海周边国家开展海洋牧场、海藻养殖等务实的‘小而美’的合作项目,带动当地渔民生产生活,推动当地渔业发展。”他说。
二是巩固双边渔业合作。根据农业走出去的需要,中方加强与欧、美、澳、新等重点渔业国家的合作,建立打击非法捕捞的工作组,开展渔业对话,定期交流各自渔业政策,交换对国际渔业治理的看法和意见,加强沟通和增进理解互信。“我们还与东南亚、拉美、非洲等相关国家开展了水产养殖、加工等渔业全产业链的合作。通过提升当地的渔业基础设施水平和渔民的技能来促进当地就业和渔业发展。”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渔业治理。“我们参与了多个区域渔业组织,参加了多个国际涉渔组织的活动。近年来我们在主场也连续举办了全球水产养殖大会、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发展论坛,我们还组织驻华外国使节来看中国渔业等主场渔业对外交流活动。”孙海文说。
“近期,经国务院批准,我们正式加入《协定》,我们还参与了世界贸易组织《渔业补贴协定》的谈判,推动建立形成公平合理国际渔业治理机制。我们积极参与各个区域组织关于制定养护管理措施、开展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制定科学的养护机制的谈判、磋商,提出我们的中国方案,加强与区域组织各个成员的合作,提升我们在这些区域组织的履约水平。”孙海文表示,“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推进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我们会采取更多措施来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治理,作出我们中国的贡献。”
未来中方在渔业管理方面将承担更多国际责任
加入《协定》在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方面有什么作用?加入《协定》是否意味着我国在渔业管理方面将会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
对此,刘新中表示,打击非法捕捞是养护资源最重要的措施。在如何有效打击非法捕捞方面,一直以来,全球都在研究好办法,有的是执法,有的是处罚。
“但是,通过港口制约、打击、治理非法捕捞应该是个很好的措施。所有的渔获物不论是什么方式,它都要上岸,都要进行销售,港口是唯一的途径。”刘新中说,所以,通过港口措施实施打击非法捕捞是公认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这个《协定》就起了这个作用。
刘新中表示,中国加入《协定》意味着在渔业管理方面将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从我国的港口上岸或者进港的渔船,将按照《协定》规定的措施实施监管。
一是入港信息查证。港口国应指定并公布船舶可以进入的港口,要求船舶入港前通报信息,对通报信息进行查证。
二是船舶进港管理。港口国根据船舶通报信息查证情况,作出准入或拒绝其入港的决定,拒绝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船舶入港或使用港口服务。
三是船舶进港检查。港口国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内容等对进入港口的船舶及船上渔获物等按一定比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发送船旗国。
四是船旗国监管。船旗国应与港口国合作,如收到港口检查报告,表明悬挂其国旗的船舶从事非法捕捞应立即全面调查,按照其法律法规采取执法行动。
“作为船旗国,我们的渔船要进入到别的国家或者是经济体,要上岸、卸货、交易,那么我们也要求我们的渔船,培训教育我们的渔船,服从《协定》的规定,接受相关检查。”刘新中表示,此外,中国加入了《协定》,就成为《协定》的缔约方,从现在开始就要参与《协定》的完善、提升、普及和执行。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张蕊摄
文档于: 2025-04-16 17:29 修改
标签:
评论列表
农业农村部答每经问:目前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20多项双边渔业合作协议,下一步将采取更多措施开展国际合作...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4月1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加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